法律上是这样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38:08
在线等·急!前段时间我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上了一个月零一周,第一个月是试用期,不买社保,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说已买了这个月的社保和其他什么的,要我补交700多现金,我想问一下,这个月我也是上了一周班的,这些钱(包含公司该交的和我自己交的一共700多)我都要给他补上吗?法律上也是这样的吗?谢谢

你属于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公司及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是否留用
这期间法律并没有规定要买社保。
因为你还不属于正式员工
问题是你签合同没有?
合同怎么约定的
如果没有签合同你就不要担心什么,当然钱了合同也不用担心什么,只要能明确是试用期就不用补偿。
还有就是
不是公司说给你交了社保就是交了社保的
交社保的程序很复杂的,一个星期怕是办理不好的,而且一般都要你亲自去办卡,开户,所以估计只是公司想敲诈你一点钱而已

楼上的说得很清楚了..................

谁说试用期不需要买社保了?他当然要给你买的。
公司交社保是他们的义务。
不太清楚你说的700多块是做什么用的。你自己要承担的那部分他会从工资当中扣除,所以我觉得你好像不需要再给他钱。
但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可能我也没回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