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总署怎样界定非法出版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18:32
本人在网上买的名为<<锁匠实用技术参考大全>>一书,售价420元。没有印刷厂,没有出版发行社,没标书价,总之什么都没有。该书漏洞百出,错字连连,重复连遍,是十足的非法出版物。但不知怎样界定和向谁投诉,望予以指教。谢谢!

(一)非法出版物是指:
  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出版物;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图书、报刊、音像带等;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其他违反出版法规的出版物。
  (二)非法出版物的形式主要有:
  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
  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而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
  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其他非出版单位印制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以买卖书号、刊号印制发行的出版物;
  违反协作出版或代印代发的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而印制、销售的出版物。

这个很简单,目前我国界定非法出版物的标准是形式标准,而非内容标准,即只要不是正规出版社的出版物就一定是非法出版物。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http://www.gapp.gov.cn/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layout3/indexb.jsp?channelId=397&siteId=21&infoId=447359
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下列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