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50:38
他是无意伤害

未满18岁,但是否是已满16岁呢?是否已满14岁呢?
不满14,无刑事责任
已满14不满16,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才 负刑事责任。过失的,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16,过失、故意都负刑事责任。
已满14不满18岁,应负刑事责任的,法定从轻。

你说的是“故意伤害他人身”,又说“他是无意伤害”,你的意思是不是“没有想重伤、杀死的意思”但出现了这个结果。

对于 侵害人 出于一个模糊的、概括的犯意而犯罪的,以结果论。如果是轻伤害以上,定 故意伤害罪,如果 死亡,定故意杀人罪。
具体定罪还要看后果。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应当从轻的

怎么伤害,伤害什么了?造成什么后果了?说清楚。莫非是无意中把你给歼了。。。。啊哈哈哈哈

一般轻伤三年以下,重伤3-7年

如果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上的伤害,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鉴于他是未成年人,会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