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一个人真的很痛苦,我该怎么办才好啊?我真的不应该喜欢他吗?谁能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5:18:11
发现喜欢上他已经快两个月了,他很年轻,而且好像没结婚,可是他是我的老师,我和他是不可能的,而且我的一个朋友也喜欢他他,现在上他的课之前我都告诉自己不要抬头看他,这样我会早点忘了他,可是我发现这样我每天心都在痛。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他,说真的我很舍不得,但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我大二了

如果你已经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为什么不可以,喜欢就大胆的说出来.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关键是你是否争取过.
当然如果你还未达到那个年龄,还是好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吧,把喜欢他的那种感觉当作你学习的动力,可以每天上自己喜欢人的课你不觉得其实也很幸福吗?
祝你好运.
你大二了,建议你向他表白吧,你没有试过怎么知道结果,哪怕被拒绝,至少你努力了,自己不遗憾,感情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再说你的朋友也喜欢他,如果因为她比你先一步表白你失去自己喜欢的人,你不会感到心痛吗?
也许我的想法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可是我个人希望你能放开一次,大胆的追求自己觉得该追求的幸福.
祝你成功,加油哦!!

还是把对他的爱锁进箱子里吧,不要让不可能的爱耽误了自己的学习

羡慕 无情的人

把心思放在学校上吧。。毕竟这样只不现实的。。努力的学习。这样她也会喜欢的

我很清楚迷恋一个人的感觉 如果你都大二了 那么就大胆的说出来 一般来说单是暗恋是没有好结果的(就比如说我) 如果不说的话有可能成为你很大的一个遗憾。而且你为你朋友喜欢他苦恼么 如果不 就说吧 如果有的话 那么你千万不要让你那个朋友知道 因为会伤她的心 其实还是要靠你自己决定
如果必须要忘记,
比如,
有些词语我不会再用,
每次要用到的时候,我很小心,
绕开它,换另一个,
这样就可以少想你一次。
比如,
有些地方我不会再去,
因为那里有太多你的足迹。
不去了,就又可以丢掉一些回忆。
比如,
我改变一种习惯,
从前我一向爱吃甜食,
因为你也喜欢,
所以甜食也归你了,我改吃辣了。
比如,
有一天我无意中翻看相册,
发现那上面有你,
于是我再也不上那个网站,
就又可以多忘了你一点。
比如,
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抽屉,
偶然发现那条手链,
就立即把它深锁箱底。
这样,就可以不再想起赠手链的那个你。
比如,
有些明星,我喜欢,你也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