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29:13
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右手肘关节错位骨裂,动了手术,45天后拆了石膏,现在右手肘不能伸直,还留有十公分蜈蚣状的伤疤,阴雨天会有隐痛....现在在家康复训练.老人说伤筋动骨100天,要求孩子妈妈在家护理100天,试问这100天的误工费是否由幼儿园支付?如果不是这样,那应该是多少天的期限?误工费是以妈妈的工资为准还是以市平均工资支付?如果要求精神赔偿可以索赔多少?希望知道答案的朋友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就2位的回答,试问那孩子的永久伤疤就不能给个说法了吗?就平白无故遭受了一场痛苦?

不知道有没有买商业保险,如果没有商业保险是很难赔的。

意外伤害后有一个恢复期,你只能按恢复期的时间来要求误工费,这其实也就是孩子的护理费。按妈妈的实际损失计算,即是妈妈的工资。这样的事情是不会支持精神赔偿的。误工费由造成伤害的一方赔偿,也就是由幼儿园支付。

大多学校都给学生代办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也叫学生平安险),没有护理费一项。但是如果学校或老师对意外发生的负有责任,你有权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获得赔偿比较困难)。
如果学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校方责任险,你向学校要求赔偿后学校可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伤疤的赔偿需要申请司法鉴定,这是诉讼程序里的部分,这类案件法院通常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你还可以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