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公交车出了意外,我是否该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11:35
我是名公交司机,开的车是那种规定前门上车后面下车的那种,到站时,由于后门有不少人要下车,我看一名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婴儿,手上还牵着一个小孩,所以特别照顾,让她从前门下车,可这时正好有一名中年妇女要上车,她看前门有人下车,就跑到后门,准备从后门上车。
而我这时从车厢内的摄像头里确认没人下车了,便关了门,那名妇女却在此时正好把脚放到了最后一曾阶梯上,虽然我及时注意把门打开,也可能是地滑,也可能是门的惯性之类的问题,她摔倒在地了。
后来,我将车上现有的乘客安置好后,立刻带她去了医院,照了片子,也开了药,医生确诊没有大碍,只是软骨质擦伤,将她送回家后,我也请示了领导,汇报了情况。
可第二天,她便打电话来,从她的口气里,我听出她是要要求赔偿。
有规定乘客应该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她是否也有责任。
因为不懂相关的条规,所以,想问问各位,我现在该怎么做,我是否要付全责,我该赔偿什么?
谢谢。

你应该是要负一定的责任,应该是主要以上的责任,毕竟是因为你的失误直接或间接造成旅客受伤的,如果说有规定说乘客必须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那得看这个规定是不是能有法律效力,个人意见:旅客应该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如果打官司的话,你有90%的可能要赔偿。

你应该付一定的责任,具体多少,你要是打官司的话,让法院来说吧。
公交车公司也要付一定的责任。
但是车是你开的,你开拓不了的。
同情你啊,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