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请求能否被法院接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02:30
我和我老婆去年被法院判决离婚,当我们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我们开一家家庭企业(无营业证),在离婚是她提出咱们的厂子,其实我们厂有一笔欠款,当我提出证据是法庭把我提出的证据做为复印件拒绝采纳,后来我上诉,但是二审当中和解,也没有提出欠款的事,因此二审法院做出调解书终止审。目前元债权人告我还钱,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向此款认定做出了支付令。目前我又向法院起诉我老婆也要承担此债款的一部分。随然法院接收了我的案子并安排开庭,但是我不知道法庭是怎么处理该案,望各位大侠为我提供咨询,我应该提出哪些证据?法庭因原调解书为由有无可能拒绝我的请求?有哪些法律依据?

你其实绕了弯路,应当在你被起诉的时候就追加你爱人为共同被告,这样你们以后的诉讼就好打多了。
不过此次你的案件也不是太难,你只要证明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你已经依照以前的判决履行了,那么你就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分担。

你可以直接找律师的,给你个律师的号码0518--82899709蔡律师,在婚姻家庭这方面的案子很出色

得查原来的案子调解书和相关笔录能否确认这笔欠款是否在原案审理范围中,是否已经分割。
如果没有,现确认欠款属实的话,法院应该据实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