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忙,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产生的税额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21:38
我们是小规模的公司,在08年11月分缴纳了08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后产生的各种税款,例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等,我不知道这些税款的分录应该怎么写啊
我一开始是这样写的,但是不好知道这样正确与否,所以请资深的各位会计人士帮帮忙
11份
借:待摊费用--租金 22800
贷:现金 22800
借:待摊费用--房产税 2736
---土地使用税 2000
贷:现金
(到这里我就不懂得把那些营业税1140.00、城建税79.80、教育费附加34.20、个人所得税456.00、堤围防护费22.8、印花税22.8,这些怎么做分录啊?)
12月份开始摊回去
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待摊费用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贷:待摊费用
请问这样的想法正确的吗?

1、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如与出租房屋相关,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缴纳流转税及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新准则)或其他业务支出(如执行旧准则且与出租房屋有关)
贷:应交税费(新准则)
应交税金(旧准则 核算营业税)其他应交款(旧准则 核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转防护费)
3、缴纳印花税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4、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提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旧准则)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按月计算的,我觉得应该首先计提两项税金,每月进管理费中,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11月份交税时冲减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将原已计提的金额冲平,差额即是12月份的税金进待摊费用
12月份将待摊费用冲平即可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