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是否包括原法人的私人债务或该法人在另一企业担任法人时所产生的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44:49
企业原法人在股份转让期间甚至转让后,疯狂向外借贷资金,并在借条上加盖企业公章,现已被判诈骗。请问,这部分债务是否还需要企业承担??是否加盖公章以后就算企业债务,还是应该区分是否企业正常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我公司与该企业进行股份转让是善意取得,法律是否支持。

如果是以企业的名义的借贷,且对方属于善意,并不了解他是属于非正常目的的,那么企业应该承担这部分的债务。原股东被判诈骗,那么挪用的属于企业的借款应当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给予返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