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时,公务员处理问题时,有没有什么法律约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27:29
信访时,公务员处理问题时,有没有什么法律约束?
处理问题时,他们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给我们处理问题,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应该咨询哪些法律法规?

比如信访答复时间为10月3日,却没有给答复,却在10月24日给我们答复,而落款时,还写的是10月3日.他们又违反了哪些法律?

一般来说,你是很难追究责任的。信访基本上是属于我国特有的反映方式,目前来说依据的主要为国务院《信访条例》,其中提到的责任追究一般只在因延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前提下才会发生,比如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等等。其它的只是由上级机关对该情况做出建议等。如果你说的只是时间上的延迟,那么,根据信访条例,在本级行政机关领导人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延长30天的。所以如果你硬要追究责任,耗时耗力不说,最后人家说我还没有超出法定时间,你也没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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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访条例,如有明显违反信访条例的做法,可以举报、控告等等。

信访规定的办理时间并不是从你开始上访的时间起算的,而是有权部门接到该信访直接处理开始的时间。
不要过分追究形式,要从实质内容出发,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