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7:30:15
我们单位是一家刚成立的服务行业企业,本月我公司发工资4000元,那么我这个月福利费要不要计提?根据新政策福利费好像是不按0.14计提了,具体我做分录应该怎么做?是不是就只做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福利费的分录不用做了?

新会计准则帐务处理: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年末福利费超过工资额14%部份应做纳税调整,如没有超过14%据实列支.

根据新会计准则,福利费不再计提,只需计提工资。以后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直接走费用。而且“应付工资”这个科目不存在了。改为“应付职工薪酬”。

不需要再计提福利费了。

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