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的侦破该由谁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32:18
有说由交警管,也有说由刑警管。请知道的大侠说说清楚,特别是告诉依据的法规条文。
鉴于部门之间的扯皮和以不是他这个部门负责来敷衍家属,我们有必要知道法规的具体规定。

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嫌疑人已经全部到案,交警管
如果相反,事实不清,嫌疑人逃逸,交警部门难以侦破该案,则交由刑警大队负责侦查

晕 说的太复杂了

简单来说

没逃逸归交警部门

逃逸的话属于刑事案件 归刑侦部门调查

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立案,然后交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确定罪名及刑期。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另:因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笼统地说一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追逃、认定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再移送刑侦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交警是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既然本案已上升为刑事案件,应进行刑事侦查,由刑侦大队管,但公安局内部可能要求交警予以一些协作。其实这不是什么问题,就如19条所说,只要已经立案侦查了,人家内部分工的事受害人家属不用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