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和熟悉法律的哥哥姐姐来看看,出出主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59:45
首先感谢各位来看我提出的问题,为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请各位哥哥姐姐帮我想想办法,出出主意!
事因:我的外婆是以前的居委会主任(也就是现在常说的社区主任),我外婆在1984年参加居委会工作,职务是主任,直到2002年因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改革后退休(我这地方上老一批的居委会工作者几乎在同年退休),具体的规定尚不清楚。在以前也一直不知道是否有任职通知,以前每年的工资也是由我们当地的区政府划拨给街道办事处再发放给社区,工资也非常少,好象说的是发补助、津贴之内的。2002年国家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原居委会工作者几乎全部“退休”,由一批年轻的大学生接管工作!2002年后我外婆在名义上退休后,从未享受过退休工资和退休待遇(如社保、医保),并且是拿社会最低保障(也就是“低保”)过生活,由于我外婆法律意识的淡薄,一直未向区政府和区民政局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或建议,现在我想请教下大家,我外婆是否有权利向当地政府提出意议,并且要求索赔退休工资或社保、医保,希望哥哥姐姐帮帮忙回答下,同时也给我提出一些建议,比如该找什么单位,该用什么方法提出等等!对此我再次感谢各位帮忙的哥哥姐姐,由于我才从部队退伍,不熟悉很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只有麻烦大家了,谢谢!!
请大家帮忙啊!

根据我查询的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违约退休后没有工资补助。
但是在地方性法规中可能有相关规定,您可以查询当地的有无这方面的规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问题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