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12:01
我哥和我姐结婚6年半了,现在感情破裂,我哥最近又闹失踪,我姐想离婚.财产上面是这样的,原先结婚前我大伯给了10万,房子总共14万,剩下的4万是我哥和我姐贷款分期还的,现在我哥失踪也有快半年了,如果离婚的话是不是房子要全部给我姐了?我大伯还能分到吗,毕竟那最先的10万是他付的.最重要的问题是那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哥跟我姐的,这样房子怎么分呢.还有,离婚的原因确实是我哥不好,好吃懒做,还在外骗钱什么的,这样的话离婚后我姐是不是要多分点财产呢?总结下来两个问题,一是房子怎么分,二是离婚后我姐能多分点钱吗

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个问题:首先要看你大伯给的10万元是赠予还是借的。如果是赠予的话你大伯就不能分房子。如果是借的,就可以算做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偿还。抛开这个前提,房子应该算做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有,平分。
第二个问题:不能。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的确要考虑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利益。但根据你的叙述,本案中的男方并不对离婚存在什么过错。所以不能。
以上观点,谨代表个人观点,具体结果,要看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或者法官的裁量。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

和你姐没关系吧

原则上是一半。

婚前,你大伯应该是明确说明这房子是给你姐和哥结婚用的新房的话,那么这房子就是你姐和哥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产权就应该各持一半。
法院判决离婚,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是按照一人一半来划分的,不过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过错情况,对某一方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