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稽征人员如何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55:50
如果费改税了,稽征人员那么多,都怎么安置啊?会不会有人下岗?可不可以全部平稳安置?稽征人员也是人民,希望政府在为广大人民利益着想的同时,也能为这些人民利益着想。
希望有人能回答具体一点。。。新闻上也看了,都是不确定加不具体的

不是说内部消化安置嘛.

放心吧,你们是公务员编制国家不会亏待你们的.

怕是那些混在队伍里的临时工要回家了喽....

《交通路》
交费时日千千万,
通行路途历磨难。
伤痕遍体谋生存,
心冷重归就业岸。
释:
在交通岗位上征费的日子已经成千上万数不清,
在工作来回的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辛苦和磨难。
为了生存为了工作为了吃饭几乎是伤痕遍体了,
最令人心冷的是竟然重新回到失业再就业边缘。

去发改委上班吧,那里油水多。电力集团和石油集团垄断中国两大行业,经常给他们个人行“好处”。

我不认为所有临时工都应该回家,因为由于各省市地方不同,各地养路费征稽单位里人员情况非常复杂,许多地方都有临时自设的征稽部门,之所以这样,无非是地方想多收点费,好让地方财政能够“宽松”一些而已,费改税后,对于这些人员的安置,地方是应该负责的,因为这些单位的成立都是地方政府批准的,至少也是默认的,单位的存在是否合法,责任应该由地方来负,绝对不应该转嫁到个人头上,让他们回家,这些情况,上边对不掌握,下边又不据实以报,很难理得清,所以,象这种情况,我认为国家应该出台一个方针,根据养路费征稽单位成立的时间,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年龄等情况指明安置方向。比如:某个地方养路费成立才5年,那么对于从事此项工作已经5年的人就应该给予安置,并且安置后的收入不应少于原来,那些参加工作才几个月不满一年的,即使不安置,亦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助,这也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我的意见是:临时工也应该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必须安置,对于那些官宦子弟及亲属,干脆让他们滚蛋,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混子。如果安排不合理,我建议找劳动部门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俺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