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妻子离婚后过夜反告强奸是否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02:31
2006年史宝去北京打工,肖英跑保险,同时接触的人也多了,而且还在县城租的房,因史宝开车肇事,被判刑一年半,在此肖英去探监并告知史宝要离婚,2007年12月史宝出狱后,劝说肖英好好过日子,可无济于事,致使感情破裂,与2008年4月中旬协商离婚,两孩子归史宝抚养,离婚后史宝感觉没有家的温暖,想劝说肖英复婚,肖英也曾有意,肖英也曾回去几次过夜,但在2008年9月中旬史宝晚上10点多喝完酒打车去肖英出租房内,大约11点敲街门未开,便翻墙入内,并叫开家门,肖英听史宝的声音便开门。(这个时间是否能报警?)史宝进屋后,具体他们是通奸还是强奸详细情况只有俩人知道,凌晨5点多史宝给俩个外甥打电话让开车去接,说好舅妈要跟着回去。(史宝家距县城24公里)外甥到后找不到便给史宝打电话,史宝去接来回大约15分钟左右。(这个时间是否能报警)进屋后他们已把东西收拾好,忽然肖英手机响,肖英看完短信后便改口又说不回去了,爷仨劝说无动于衷,只好扫兴而回,大约7点肖英报警说史宝昨晚强奸了她,刑警调查取证并喊她哥一块去做法医鉴定(她哥是某镇镇长),之后刑警当天未出警抓人,第三天早7点将司宝抓走,几天后史宝以强奸罪拘捕,现在看守所。
像这样的案例是否构成强奸罪。
请老师们和网友们能关注和支持。

第一,这个史宝身上是否有抓伤,如果没有,强奸不会成立,反之会成立
第二,女人身上是否有伤痕,如果有,强奸成立,反之不会成立
第三,有没有视频或者是录音录下当时情况?这个要斟酌。
最重要一点就是这个男人是跳墙进去的,对这个男人很不利,但是我要说的就是,现在女方只是为了钱而已,私下解决吧,如果少要点就给他了,但是前提这个女人身上有伤或者这个男人身上有伤,如果都没有伤也没有任何录音的话,就没比必要给,根本不能构成强奸。不知道可不可以帮到你

算 违背妇女意志的都算 何况离婚了的

不一定算。但是这个史宝够晕的,既然离了婚就不应该纠缠不清吧。搞得自己被动的吧,这下傻了吧!

应该不算吧,因为以前他们也在一起睡过觉,要是不愿意,早就应该报警了。现在的社会,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无罪你就无罪。一切都是人为的。

当然算了,婚内都可以告,更何况已经离婚

原则上来说是可以告强奸的,法律上也应该会有规定,既然不是夫妻了,强迫性生活也算犯罪。
但是,你不太好告,毕竟结过婚的,很多事情都不好说,他还可以反咬一口说是你自愿的,而且法官肯定也会考虑你们结过婚这个因素,到底是不是自愿的就很难讲了,他说是,你说不是,又没有明确的证据,你们又结过婚,对你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