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消防员的生命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19:59
我觉得合同消防员真的很可怜,我认识的一个合同制消防员因为服从上级要求,冒着生命危险下井救人,结果中毒住院,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有个厂子地下管道坏了,有一个工人下井修管道,结果一直没出来,厂子里的一个班长就下井就看看情况,结果也一直没上来,这是厂里的另一个跟班长比较要好的员工就下井救班长,同时拨打了119,员工第一次下井,上来时没有将班长救上来,然后又进行第二次下井,将班长救上来,消防队员赶到后,我认识的那名合同消防兵服从上级命令,冒着生命危险下井救人(这时那名员工跟班长已经中毒很深送往医院,班长已经昏迷)而且井口太小,带着氧气瓶根本下不去,于是只带了防毒面具下井,因为井口太小,井里的地形复杂,我认识的那人前前后后共下了三次井,由于毒气太重,那名维修工人跟那名班长都最终死亡。
虽然那名消防兵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下井救人,但是他所在的消防队却一点表示都没有,我虽然不清楚有关消防的规定,但我认为总得立个功什么的啊,毕竟是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这次是运气好,仅仅是中毒住院,万一跟那名维修工还有班长一样呢,难道队上就准备这样算了吗?消防员就没有生命权吗?我很为他不值,也很寒心!
有谁可以给我分析一下这件事情吗?谢谢

立功,也要等你这个朋友把人救活了,救上来死了,你无功,虽然冒着生命危险去做事的。另外,救人这个事情,消防员是职责以内的事情,只有表现突出,业绩突出,才能够被追功。没有严格的标准,你想想看,如果是一个军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战场救人,但是失败了,能够被认功吗?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