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这样对吗?我好象用发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好心人帮忙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15:08
我是一所大学的学生,无援无故被学校开除,因为我爸爸身体不好,工作时受伤了,妹妹又动手术,我回家帮忙,被学校开除,我们学校规定,旷课20个学时警告学生,旷课40个学时处分,旷课60个学时开除,可我没接受到警告而直接被开除,我真的好想告学校,我是一所民办大专 ,在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有那位好心能帮我下,想找位好心的律师帮我忙,我家竟不好,但维护自己,我觉得牺牲一点不怕,

你把学校规定理解错了,警告,和处分,开除,都是在你回校之后才会通知你,开除你并不需要经过 警告,处分这个环节。
比如,你离校20个小时以上,会给你警告处分,而超过60就开除,是没有警告这个环节的,除非你期间回过学校。

这个是不好告赢的,这时学校的规定,不存在问题。

你应该在离校前请假。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去和你们学校领导好好商量,承认自己的错误,让学校撤销开除决定。

要快,因为学校会在一段时间后开除你的学籍,那就很麻烦了。

去找学校教务处和学工处的领导,这是他们负责的。

为什么不事先和学校打个招呼呢

中国法律保护不了你,打个你这种官司没有2年也有1年

你陪不起,而且就算赢了你还能再念下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