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伤会不会判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03:26
大家好!我想问问,我朋友在上海被别人叫过去跟人打架了,造成他人轻伤,现被刑事拘留了。派出所说是寻衅滋事。我想问问会怎样处理???谢谢!!!
我还想问一下他是被人叫去的,应该只是从犯吧,而且警方说他有自手倾向,认罪态度也比较好,还会被判行吗???

1 可以判刑,也就六个月左右.不过可以弄个取保候审,交点压金.
2 可以双方结合派出所进行调解.

可能量刑在五年左右。这要看具体情况,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如果构成轻伤,可以按照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如果被害人谅解,打成类赔偿协议,派出所也有可能不做刑事处理。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为正确适用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现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在司法实践中办理寻衅滋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二)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的,以随意殴打他人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保护费,或者非法插手民间纠纷,以强迫手段索赔、讨债、从中牟利的,以强拿硬要论。
那就要看起法官了,一般认为判重罪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