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忙,我刚大学毕业,去私企工作,是否该和公司较真工资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5:06:50
其实我也知道,我很不想问,工资不高。当时面试的时候,老板和我说,实习是1300元,转正为1500.可是出现了诸多问题:
1.一开始面试,老板说实习的时候是1300,可是我的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永远写着1200,我曾经和我的部门经理说过,她虽然补给我钱了,可是接连的几个月,工资条上依然写着1200 ,我很郁闷。
2,当时面试的时候老板说,实习为3个月,可是我5月份就来这里工作了,到现在小半年了,还不给我转正
我本不想问工资的,一刚开始社会的人,多学习学习,可是不能老这么欺负人啊,难道私企老这样么? 我到底该不该和他们较真?还是放弃?自当在这里学习了?
大家帮帮忙吧,我很郁闷

建议你先和公司谈转正的问题,如不成就仲裁吧,看你这家公司也不是什么好公司,要不怎会这样呢

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
就象为公司争取利益一样,让老板看到这一点

工资条竟然比实发数少,真是第一次听到。。

应该问.如果因此被辞,那这位公司老板一定是个低水准的人,他的公司也不会有更好的发展.不按游戏规则出牌的人是没有竟争地,被淘太是必然.无论什么行业.

不知你们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签合同,而且你也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你们面试的时候你和老板商谈的工资。那么这个工资的事情就说不清楚了。但是也正是如此,公司不和你签合同,所以违反劳动合同法。具体的有关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条款,建议你去看看。这是其一。
其次,有关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对于实习期和合同期的相对关系有明确规定。以下是和你的问题相关的劳动法条例。你可以仔细对照一下自己的情况。对于具体不清楚的地方还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等。
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建议你和老板谈谈,你可以用委婉的方式提醒老板,公司和自己的约定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站在公司维权的角度,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毕竟,现在就业难,工作不好找。而且你的重心是对的,在于学习,而不是那几百块钱。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