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出版的问题!希望编辑帮助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46:05
帮助朋友来问,他是一个编辑,但是在公司做了1个月不到就辞职了。但是他参与了月刊杂志的编辑,并且里面有他编辑翻译的5篇文章,占了杂志的一半文字内容。但是因为在出版前5天辞职。杂志出来并没有在编辑部分写他的名字。所以想问一下。这个是不是违法,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第十二条 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与单位协商,但先确定你朋友是否拿到了“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有资金这类的,与单位协商谁要此文章直接与你朋友联系,稿酬等。不行,就提出诉讼,因为他没有给你工作报酬。

应该问法律专业人士,是编辑的不一定就有同样的经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