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 罚我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5:46:33
我从别人那转过来一个公司, 上个月办的变更手续... 挺麻烦的..好像在工商变更手册里看到..变更后30天内向税务局申报...于是地税没报...

昨天过去罚我款.500.. 而且已经冻结了... 好冤枉....

他们这样做对吗?

你的叙述中,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二是没有办理纳税申报。地税都可以对你进行处罚。
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