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7:07:31
我爷爷是抗美援朝1953年兵.42军.少校军衔.受过枪伤.伤残证件丢失.相关人员已不在人世.伤残证件应该怎么样补办?

根据【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持证人对伤残证件要妥善保管,如证件遗失,应及时报告本人所在部队卫生部门,并要尽力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公告声明作废(费用自理)后,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发。补发时间从丢失证件六个月以后算起。
第二十八条 严格登记、统计制度。各级评残审批机关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详细填写《革命伤残军人证盖钢 印登记表》,坚持审批一个,登记一个,每季汇总统计一次。
《革命伤残军人证盖钢印登记表》和《评残申请报告表》、《评残医务证明书》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应列入卫生机关档案资料,以年度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所以您还必须整理好相关的资料证明,虽然老英雄已经不在人世,但是他的英勇事迹肯定是铁的事实,您可以搜集一些他生前的勋章,或者联系他的老战友,或者直接联系他之前所在的部队,对于经历过抗美援朝的英雄,国家没有理由不认真对待,只要您是军人家属就有这个权利和义务去代他们处理!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确实对您有所帮助!忠心的祝愿你们全家幸福安康,再次向您爷爷这位人民子弟兵,这位共和国的英雄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致敬!!

这种事,武装部都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