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问责任主要是哪方?还有赔尝情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9:05:4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当时情况是两个电瓶车与货车同行,因为两个电瓶车相撞倒致其中一个车翻倒在我车的后轮致人当场死亡,现在还没处理,请问责任主要是哪方?还有赔尝情况?

楼主说得还不够详细,不知道这个路段是不是不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但不论怎么说,机动车顶多也就是次要责任。如果确实交警判了次要责任,只需赔偿损失的20-30%就够了。

损伤严重的付次要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并予以采纳,感谢您的提问,祝您愉快!

货车负次要责任,电瓶车负主要责任,至于赔偿标准负次要责任的并没有一个标准,看你有钱没钱了,有钱的话从人道上你就多赔一些了,不过这应该是保险公司付钱的吧!

意外无处不在,赶紧买保险吧!一个巴掌拍不响。

因为是那两辆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倒地再和你相撞,因此你的责任应该比较轻或者无责任,具体还要看现场情况及你是否超速等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你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