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婚外情算不算犯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31:37
有一对男女,男的46岁,女的42岁左右,她们是同村,彼此的家就隔100米,她们都是有子女的人,但是我不知道她们交往到什么程度了,只知道她们会打电话,发短信,那女的说很很很爱哪个男的,说真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我真搞不懂,都一把年纪了,还学小姑娘,真甜爱来爱去的,真不知道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

我想请问大家:她们这样是不是触犯了婚姻法?希望专业人士给予相关知道,货提供一些相关法律依据!
双方配偶都还在,她们以兄妹相称。在那男人生日那天,那女的发信息说:亲爱的,祝你生日快乐!身体健康,永远爱你的梅!

我是那男的的女儿,大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我妈妈还不知道!我爸爸是那种很有能力的人,其实在农村,就做那点事情又有多能耐呢?我爸妈是介绍婚姻,我爸一直对我妈不好,晓得时候总是从床上拖到地上打,也经常打我,但是他对外面的人和自己兄弟都很好,总是自己吃亏,但是他吃的乐意,这也就算了,我以前很恨他的,后来慢慢大了,加上在金钱上面他从来不苛刻我和妹妹,只是对我们不够关心,现在他这样我对他侧地绝望了,如果他不觉悟我是不可能原谅他的!

1、“搞婚外情算不算犯法?”:
(1)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但是,不管是《婚姻法》还是相关法规、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都没有对违反夫妻相互忠实义务的简单“婚外情”应如何处置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婚姻法》第46条对于“程度较深的婚外情”给出了处罚依据,即:“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3)目前,对于没有达到“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程度的“简单婚外情”,只能是靠道德和舆论来谴责,在离婚时可以适当少分给过错方一些财产,仅此而已。

2、“都一把年纪了,还学小姑娘,真甜爱来爱去的,真不知道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得问她们自己了。

3、“我是那男的的女儿,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1)你妈妈知道吗?如果已经知道,你可以问问她的想法:如果她不想拆这个家、还能原谅你父亲、你父亲也知错:就和你妈妈一起想办法对付那女人。
(2)如果你妈妈还不知道:就先瞒着她,不要让她伤心,去试探你父亲是什么看法(我猜,你肯定是无意中看到这条短信的,是吗?)。如果你父亲的意思不是想拆家,你就自己想办法去羞辱那女人: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可过分、让自己触犯法律。
(3)如果你父亲已经对那女人铁了心:就想办法帮你妈妈拿到她和他关系的证明,争取在离婚时不让你妈妈吃亏。
(4)如果是你父母的情况还可以挽救:你可以经常想方设法拿到她给你父亲的短信,然后给她回:阿姨这把年纪了还这样会发嗲呀,以后请多发几条,我也学着点儿。总之就这类的吧,既羞辱她、还让她把不到把柄。

首先告诉你 在法律上对婚外情是没有明文规范的 也就是说 这种情况 也就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其次我想告诉你 小妹妹 我们可能经历很相似 所以我理解你 我当初也做了很多的事 有些都很极端 作为一个过来人 我建议你 这不是能左右的事

呵呵!你好!婚外情如果没有达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地步,是不算犯法的。
婚外情最多受到传统道德的谴责,希望你能够通过家庭的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