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中的“三郡”是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54:32

桂林郡、象郡及南海郡西部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始皇遣任嚣、屠雎略取岭南陆梁地,置桂林郡、南海郡、象郡。秦代始置四会县,属桂林郡。

象郡

秦在岭南所置郡,辖今广西西部、越南北部中部。

象郡是秦朝的郡级行政区,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之一,初设于公元前214年,是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还有两郡是桂林郡和南海郡)。

近现代有关象郡位置素有争议,一说是在今日广西与广东雷州半岛,面积达10万平方公里以上,一说则指象郡包含了越南境内的北圻和中圻,面积广达30万平方公里以上。

另外,象郡于秦末为南越国所辖无可争议,不过南越国被汉朝消灭后,汉武帝是否继续在原处复设郡县,则也所争议。不过,可确定的是,象郡的设置,对于岭南的开发是不可忽略的关键。

桂林郡

桂林郡是秦朝的郡级行政区,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之一,初设于公元前214年,为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另外两郡是象郡和南海郡),位置约在今日广西一带,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以上。而该行政区中心则设于今日桂平市。而之所以取名桂林,应与境内多桂树有关。

桂林郡于秦末为南越国所辖,南越国被汉朝灭亡后复设郡,东汉、六朝皆沿袭旧制。

南海郡

南海郡,秦朝平定岭南地区后所设的行政区域,下辖四县(番禺、四会、博罗、龙川),另一说为六县(番禺、四会、博罗、龙川、冽江、揭阳),郡治在番禺(即今广州),主体范围在今天的广东省。

南方三郡:::桂林 南海 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