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年前以商品房的时价,买的某人的单位福利房一套,买卖时双方签定了自制的合同,请问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16:19
但房屋产权证还是某人的姓名,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假如某人现在反悔要收回房屋,我该怎么办?房款该如何算?
比如我买房当时的社会价格为价格为8W,现在的价格为15W,该如何结算我退房的价格?

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它就有法律效力,即有效.
虽然未过户,但我想你们在合同上已经说明了事实及原因.一切应按合同办事.如果对方委约,那么就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好了.

法律上不支持这种情况,房产现在还是属于有房产证的一方!他可以收回房子,但你一定要索要钱款。这是正当合法的

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它就有法律效力,即有效.
虽然未过户,但我想你们在合同上已经说明了事实及原因.一切应按合同办事.如果对方委约,那么就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