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援助!!我爸被打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25:39
今天下午我爸爸去一个客户家催要货款,被我客户的儿子打了,把我爸爸的下巴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打的裂了口,有2厘米长,深度到了骨头。我当时听说后就去了现场,我们也发生了争执,但没打起来。我已经报了警了,派出所的民警也去做了简单的记录,我发现那个客户跟派出所的人很熟。我看他们关系还不错。我想用法律保护我的权益 请问我下步该怎么办,我已经在医院做了病例了 到周一我还要去做法医鉴定的,可怜的我爸爸现在还身患癌病在身,已经是62岁的人了 被20几岁的人打了 我感觉太气氛了 请帮我 我该怎么办 我就担心派出所迟迟不给处理 不给我个说法
我还想咨询一下,派出所接警,并出警后的程序,比如现场的笔录的程序。当时警察到现场后,警察把打我爸爸的人喊进警车,说了一会话,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给他做笔录,而且也没有让我们做笔录,我也没有签字什么的。是不是合法

派出所应当30日内出结果。但是你目前要做的是别让判处所的人包庇对方。派出所包庇的方法多数是让事实不清,没有人承认打人,而你父亲又指证不了,因此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催促派出所给对方制作询问笔录,让他们承认打人。然后赶快做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就让派出所或刑警队抓人。
到派出所要据理力争,对方越是有人,你们越要据理力争,否则看你们软弱可欺,事情更不好办。

根据你的描述,这是一个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伤害案件,对方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但是根据本法第9条规定:对于民间纠纷能和解、调解解决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对于你们家的情况,我给你几个建议:
1,没有必要去做法医鉴定,因为这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轻伤的标准。根据1990年《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所以你父亲的情况达不到标准,公安机关是不可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不过你可以去试试做法医鉴定,这样可以给对方以压力。
2,建议你们在调解的时候要求对方在医疗费、误工费等方面承担较大的比例,这是你们的合理主张。如果对方不接受,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 因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殴打六十岁以上老人的要从重处罚。可以让对方多呆几天的看守所。
3,你没有必要一直强调对方和民警很熟悉,因为你们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同一级人民政府申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上面措施不奏效,向法院起诉。不过那些医疗单据保存好。

应当保证证据完善,所有开销都保留发票,最好等到治疗终结之后再起诉。由于是人身损害,又较轻,可以要求理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的可以要求住院伙食补助。
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去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他,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且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诉讼是为了给他判刑,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合理的,比如陪一些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另外他欠你们货款有足够证据的也可以在法院起诉。
现场的情况只能那样了,合不合法都不要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