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战协定和和平协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6:15
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能否讲的具体些?

停战协定

停战协定是在一场战争中参战者同意暂时停止作战的协议,停战协定往往是和平的前奏。

停战协定与停火协定不同。停火协定只是一个局部的、短暂的停止作战的做法,一般只是为了达到一个小的目的,比如救护受伤的士兵、埋葬阵亡的士兵或者为了使得医护、人道人员通过、撤退平民或外交官等等。停战协定则是一个长期的协定,一般在停战协定中规定有明确的停战条件,甚至规定有停火线。

停战协定必须由作战各方签署,它禁止任何作战方进行进攻。它是受到国际法保护的,规定停战协定的国际法条约是1907年的海牙公约。

虽然如此停战协定与和平条约不同。有时停战协定达成和执行后数月以至于数年后一个正式的和平条约才能被签署(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是朝鲜战争,至今为止没有达成一个和平条约)。在和平条约生效之前作战各方之间依然处于战争状态。

和平协定

维持和平是帮助饱受冲突国家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的一个途径。维持和平人员--来自许多国家的士兵和军官、民事警官和文职人员--监督和观察冲突后形势下出现的和平进程,并协助前战斗人员执行他们签署的和平协定。此类援助采取多种形式,其中包括建立信任措施、分享权力安排、选举支助、加强法制、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

《联合国宪章》赋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采取集体行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权力和责任。为此,国际社会通常诉请安全理事会批准维持和平行动。大多数此类行动都是联合国自己建立和实施的,其部队服从联合国的作战指挥。在联合国的直接参与被视为不妥或不可行的其他情况下,安理会则授权区域组织,例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有此意愿的国家联盟,行使某些维持和平或执行和平职能。

停战协定是停战,但可能再战.
和平协定是和平,不可能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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