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医保有失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50:23
一同事的父亲年满60岁,于今年退休。因长年患病,扣除吃劳保年数后只剩25年工,按医保规定,须补交8年医保费(1万5千余元)。否则退休后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企业破产,其本人长期患病。这1万5千元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如何交得起?老弱病残的他又如何面对未来漫长岁月?按常理既然还有25年保龄,就应该让其享受相对少一点的待遇,不应将其一笔勾销。这样如何体现党和国家提倡的以人为本和人性化管理的精神,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为弱势群体多着想些?多考虑些,凡事如果都能换位思考,我们社会就多一份和谐。

补缴的,是职工医疗保险的工龄补缴部分。交了这个钱之后,就可以不用每年缴纳费用了,直接享受职保的退休待遇。

要不,可以办理当地城镇居民的居民医疗保险,满60岁,只用每年交50.00元,就可以享受居保,待遇比职保差,但总比没有强吧!若能达到低保条件,根本不用交钱,就可以享受居保了。

工龄补缴,应该男的到30年,应该只用补缴5年就行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