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保险和加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1:54:22
我在2003进公司到今年2008年7月均没签合同``综合保险只买了几个月``一个月30天都干满12小时``才1290``但没证据只有工友做证``这种情况能不能追回以前的综合保险和加班工资``经济危机现在老板准备关厂·能补偿几个 月工资`请专业人士给以解答``谢谢``

肯怕很难,首先你没有跟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公司发的工资条,告到异类劳动局,劳动局的只会问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我们怎么帮你,就这么一句话,综合保险要看你们买的是什么保险了,如果是买的社保,有养老保险就可以领回自己交的养老险部分。抱歉 很难帮到你

可以得到一些补偿。根据08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没有签合同如果责任在于公司方面那么你可以得到08年一月到七月的双倍工资。还有公司明显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每天工作时间太长,你还可以申请到一个月的加班费,只能一个月,因为这有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当月加班你应该当月主张你的权利,过期我们劳动局一般不受理。建议你看看劳动合同法,不多,也能够看懂。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还有,要证明你是他公司的很简单,只要你能够出具他们公司开给你的工资条或是工作服或是工作证工作牌什么的都可以

楼上都说的不错,我补充一些。
根据新的劳动法,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享受双倍补偿的,只要你有相应的证据,就可以主张权力。比如工资条、考勤卡、工友的证明等等。

要追回保险,估计难度较大,由于你没有在工作期间工伤什么的,主张这个权力可能比较麻烦。因为你也知道,需要维权的人很多,一般政府部门只能先帮助情况最糟糕的。

加班工资这个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也需要证据。比如上面说的考勤卡什么的。

个人建议: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投诉,或者掌握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权益的主张,如果都是你个人,就困难一些,如果是你们这些工友都是如此情况,那么群体主张的话,就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