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藏兵安置工作因病上班试用期未通过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27:41
我是一名西藏退伍军人。2004年入伍,2006年年底退伍,2007安置未落实。于2008年8月重新分配工作。10月上岗 。现在刚在厂上班,签合同期限为3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而我刚上班15天发现肾里有一肿瘤。 厂里要和我终止合同。 在部队训练期间有血尿病史。 退伍时没有立证明。
我想知道我们当地安置办公室对次如何处理?和法律上关规定。
还有就是安置办如果不理会此事,我起诉的胜算有多高?
补充一下是 左肾底部发现2CM 肿瘤

根据国务院《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条例》规定:退伍军人安置到行政、企事业单位没有试用期,单位不得在一年之内给予辞退或下岗。你单位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和签定3年合同期限是违背国务院《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条例》规定的,你可以找当地安置办和政府督促该单位落实国务院的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否则你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渠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单位在你生病期间应按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给予住院治疗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我也是进藏老兵很讨厌地方不按政策规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