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待费用的税前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22:44
请问:多支出的招待费用是在12月计算所得税时调增,还是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调增,什么时候缴纳。如果我公司营业收入20000000元,招待费用发生60000元,税前可以扣除多少?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调增,申报后交纳;税前可扣除36000元。

可以税前扣除标准

60000*60%=36000

20000000*5/1000=100000

税前扣除标准为36000

抵扣额是招待费的60%,但是不超过销售收入的万分之5.
60000*60%=36000
20000000*0.005=100000
36000<100000
所以抵扣的是36000

你们以后应该把招待费控制在
20000000*0.005/0.6=166666.7
左右,这样可以多抵扣点.

按照现行税法,企业当期开支的招待费超出税法的标准时,年末要做纳税调整。税法允许的招待费开支数:2000万元*0.005=10万元
当期开支的招待费调整数: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万元*(1-60%)=2.4万元
影响所得税额(调增影响):2.4万元*25%=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