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生育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34:21
我是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的,办理了吴中区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不知道生育时候能不能报,我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下列情况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1、住院期间的门诊医药费、自费药品、自行外购药品、自行投医费用等;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
2、工伤、车祸、斗殴、自杀、酗酒等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所用的医药费。
3、计划生育、孕妇分娩(含剖腹产)及各种性病的医药费。
4、器官移植、手术矫形、镶牙及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
5、各种原因造成的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医药费。
6、门诊的各项检查费、化验费、X光费。
7、未经转诊擅自投医的费用。
8、住院期间的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如CT、MR)、空调费、救护车费。
9、有住院手续但不住院或冒名住院等欺骗行为。
10、其他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计划生育、孕妇分娩(含剖腹产)及各种性病的医药费是不包含在内的。具体可参见《苏州市吴中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或直接咨询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只要符合以下范围就可以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而以下的就不可以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很难说明,因为在生育的过程中有些注意事项~
所以我建议你去医疗保险的定点卫生院或医院咨询,他们可以跟你说明所有的申报事项~

我是河北的,我们这里顺产只报一百元,剖宫产的多点,但我不知具体报多少

能,但是各级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