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12:10
我和前妻离婚2年现在就抚养权产生纠纷,2个人是协议离的孩子归她我每月给她200抚养费当时口头协议孩子我可以带回来玩玩,现在她不同意我孩子带回家我就拒绝给抚养费了,现在我想把抚养权争回有这个可能吗?
如果她不允许我将孩子带回暂住,我拒绝给抚养费,她起诉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我应该怎样对待?还有抚养费包括医药费和书学费吗?

请你一定要冷静:
第一,你的前期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不仅对你不公平,更重要的是会伤害孩子。
第二,依据目前情况,你通过诉讼要回孩子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不提倡你提起诉讼,费时费力,浪费金钱。
第三,孩子是自己的,不能停止支付抚养费,这样不仅会激化矛盾,更重要的会给你前妻对孩子讲你的借口,会伤孩子的心。
即便你拒绝支付抚养费,也没有法律责任,最多就是对方起诉你继续支付。

没有这个可能,除非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父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父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探望孩子和支付抚养费不能对抗,也就是说前妻无权阻止您探望孩子,您拒绝支付抚养费也没有依据,双方均可以起诉,一个要求探望,一个要求支付抚养费。
2、就您所说的情况,变更抚养权不太现实,没有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抚养权一般不能变更。
仅供参考。

她起诉您要抚养费,您必然败诉。您可以起诉她要求探视。

目前按照是你们当初签订的协议执行,除非有确实证据证明现有的抚养费不足以让孩子健康正常成长。

变更抚养权最主要的就是看哪一方的环境是对孩子成长有利的,现在她不让你去看孩子是不对的,因为即使是离婚父母也有对孩子有探视的权利这是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的诉讼请求,还是有的就是要是你的孩子在10周岁以上,在开庭审理的时候孩子可以表示自愿和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