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与劳动者解除8年劳动关系,请问该单位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54:44
我父亲于2001年1月到南通市某企业(非私营)工作,当时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的,为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工作至今,这期间该单位未为我父亲交任何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现在该单位要与我父亲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该单位该如何赔偿?
我父亲于2001年1月到南通市某企业(非私营)工作,当时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工作至今,但有工资卡为证他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期间该单位未为我父亲交任何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现在该单位要与我父亲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该单位该如何赔偿?如果南通市仲裁后只要求原单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或八个月的工资,那么是否可通过其他途径要求赔偿养老保险?

你父亲与用人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保存你的工资卡,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一般在当地劳动局内的机构)提请仲裁。

8个月工资

还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12个月的双倍工资

首先,应该找到相关的证据证明和这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比如说工资卡等。然后去申请仲裁,一是要求支付两倍的工资,因为没签合同,而是要求补交养老保险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