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停交一年半后,新单位或个人如何办理补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9:11:16
我是自02年4月至07年6日在(武汉)原单位缴纳社保。后因自动离职,07年7月进入新单位。至今一直未办理补缴手续。当时原单位已将我的社会帐户转入武昌社保处流动窗口。请问在江汉区社保处能否补缴?是个人补缴便宜,还是新单位补缴划算?必须携带哪些证明?(注:我已于99年将户口从武汉转入上海,能否办理?)

在原企业离职后,养老保险关系要先办理减员手续,在新企业单位才可以办理增员续保。关于间断补缴问题,要在新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单位报告、劳动合同、财务凭证、身份证,到社保公司办理间断补缴手续。
连续参加1年以上的,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