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罪大恶极的被告人辩护应持何种心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42:25

我认为应持公平公正的心态。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摆明事实,讲清理由。辩护时一不能偏袒罪行,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二不能让被告人应得的权利受侵害,否则就是违反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对律师本人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应当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做了律师,就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把情与法分开,这也是一名合格的受人尊敬的律师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
理论上讲,法律自有规定,律师的情绪不能左右法院的判决。更何况有理不在高声。有些慷慨激昂的辩护人甚至会因情绪过于激动而语序混乱,这绝对是不称职的律师,也是法官们最头疼最不愿见到的。实际来说,我认为当前法律还是更在意实体正义,比如刘勇案。所以,尽到自己最大努力就OK了,讲的唯心一点,尽人事听天命。
总而言之,在这方面我给自己的原则就是:有理,有力,有节。不知以上对楼主有没有参考作用?

无论当事人怎么样,
律师既然接受了委托,
就应该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维护其应有的权利。
这是律师的天职。

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