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没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2:28:42
2008年10月10日下午我18个月的儿子因溺水。把他送到医院抢救但经过1个多小时抢救还是没有抢救回来。溺水的不是要在抢救时要保暖的吗?但是从到医院没有人帮他换过衣服一直还是那套衣服而且没有加温的任何设备窗户又是一直开的。抢救室又不让进。我想问一下医院是不是有相关的责任。
问题补充:那时医院不但没有帮我儿子加温保暖还在一直掉瓶。虽然那时还不是很凉但是对一个19个月小孩子来说全身都湿的还开窗户又是吊瓶。他能吃得消吗?不要说是抢救儿就算是好的也吃不消啊?还有我们到医院我儿子一直是面朝上的医生也没有帮他把肚子里的水弄出来过。

看你样子好象对抢救很专业的,干吗自己不将自己儿子救回来,而要将他送到医院去抢救误事呢?!我看你真是个自己打自己嘴吧的主啊,医院以后谁还敢救人呢?!你这行为,在法学上不是要被认定为“设陷害人”的罪了吗?!做为一个监护人,自己十八个月大的孩子都没领好,出了事不首先检查自己,而是想找别人的岔……恐怕良心上想想也有愧吧?!别在给孩子加罪了。

你真是太无知了,不输液怎么抢救你儿子,抢救是需要用药的,输液是为了需要时最快的给药,因为静脉给药效果最快,凡事都有个轻重缓急,救命是最重要的,你还嫌不给你儿子换衣服,那要是给你儿子换了衣服你该说换衣服耽误抢救时间了。大夫们真实费力不讨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估计,去医院的时候你儿子已经没有呼吸了,心跳很难说也有,抢救的中心是心肺的复苏,其他的都不是重点。孩子的死亡原因是溺水而不是医院!
想想18个月的孩子溺水是什么原因吧,自己没看好孩子去找尽力抢救的医院的错误,这存在道德上的问题。

医院没责任,就算你告医院,也会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

心肺复苏是最重要的
还有就是开放静脉通路,以便于给药
以上都是应该做的

穿的在暖和肚子里水都空出来
没有呼吸5分钟,脑子就缺氧了
活了也是个植物人

你的提问也太荒唐了吧
你根本就不应该把孩子送到医院
自己治疗就好

根本不相信医院
你还送来干什么

什么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