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28:33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2008年10月13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分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在2009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以选拔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2009年我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招生对象: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达到全校年级总排名为省级以上重点中学前20%或者市级重点中学前5%的考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人文学科方面成绩优异,或者在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突出,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浙江、江西、吉林十一省招生。
二、招生录取程序
1、推荐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推荐(加盖中学公章)相结合的方式,中学推荐名额原则上为省级以上重点中学20人,市级重点中学5人。
2、申请报名: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a. 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b. 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
c. 递交申请表:将打印表格及相关材料装印成册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l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l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接受测试时检查原件)
l 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l《特殊才能学生面试申请表》(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