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的计生办,对十几年前的行为进行处罚,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10:33
我和老公结婚,我老公属于再婚,并育有一女,我属于初婚,结婚后生小孩符合政策规定的二胎生育条件,我们这里河北地方的计生办,拿我老公十八年前,结婚后七个月就生下小孩为理由,进行1万元的罚款,是否合理?并且我老公户籍所在地,已经开出证明,当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手续齐全,但是我们河北地方的计生办却执意要罚款!否则不给申报!能不能法律方面的专家来给我解释一下,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请问律师,我老公91年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年龄不符合国家法定年龄22周岁,差一个月,但是湖北政府部门给办了结婚证,并没有提出要处罚,但是我们这里的计生办在18年后的今天说,这个要罚款,也是一万元,是否有法律的依据??是否应该由河北的计生部门掌握罚款行使权利?

这个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当地计生办开出的错误处罚决定,一是到县级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程序,二是你如果你不同意复议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该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强调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乡镇政府包括计生办无权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无权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个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反映问题,寻求解决

只可是能你们地方单位太穷了,想发款找点过年钱。你最好就是先上访上级政府,或着在网络上广泛宣传,寻找媒体的帮助和热心网民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