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餐饮的在店里摔伤骨折了报销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2:34
有一天我在店里吃饭在厨房里摔倒导致尾骨骨折,我自己去医院花了200多元.找单位报销他们说问我要医疗卡说什么要去劳动..什么地方去鉴定.如果能算工伤就给报销.我想问一下到底什么才算工伤,我个人认为这笔花销应当由公司来付不是吗?

在上班时间,并且在上班地点而摔伤骨折肯定是工伤,医疗卡是要买医疗保险才有的,而且现在政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需给职工买五险,如果公司不给予报销还有没给你买五险你就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们,肯定会赔偿成功的。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可以看出你这个肯定是工伤了啊,医疗卡是就职单位给交社保之后才能办的,他们不给交保险本身就是不对的,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就去劳动局投诉

肯定是工伤啊,店老板应该负担你的医疗费

这个情况属于工伤,要是单位给交医疗保险保险就可以解决了。根本就不用单位拿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