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诈骗犯罪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9:28:53
一男一女在网上认识了,理由是此女想卖肾(肯定是缺钱),那男的是专门负责联络的,相互聊了几次,男的希望女的不要卖肾,如果非要卖肾,他愿意买,然后不让这女的做手术,说这样这女的是完整的,而且女人身体内的肾是被他(男的)买走了,也就是女的身体有属于他的东西.
男的想跟女的谈朋友,让女的去南方找他,男的说,见面后你要是同意,我给你5万,以后咱俩结婚,你要是不同意,我给你车费,你直接走人,咱俩可以做普通朋友。
可能因为女的确实需要这笔钱,很动心。但是对男的有怀疑,是为了一夜情,还是长久发展,还是人口贩子? 男的表示,如果女的过来,可以跟他一起住,也可以给她开个单独房间自己住。女的把自己这些顾虑都说了,表示想长久发展,不希望是一夜情啥的,因为一夜情也不用找一外地的。
男的说,不管她看上他,还是看不上他,钱都给女的。只不过看上他后,就得写个字条:我收到多少钱,愿意与XXX结婚。要是看不上他,就写借条,管XXX借了多少钱。
现在女的很困惑,如果他选择收钱,就是同意跟他发展,如果以后喜欢上别人了,男人法律起诉她怎么办?
我的意思是,如何用我跟他在一起的关系,得到钱,维持可持续发展,直到花差不多了,分手。
如果没这合同里的女方必须跟男方结婚这一条,就无所谓了
如何能花钱,又不结婚,还不用还钱?
还有就是如果我换电话号,跟他写合同不用自己名字呢?
我还害怕见他的时候,他把我卖了...

一句话:醒醒。
如果你不想在缺钱的时候再被人抓住其他把柄,就不要上当。
以上话虽然难听,但是能保证你未来还是自由的。缺钱,很多人都缺钱,但是大家都在这样生活,不要着急。

不算诈骗

人体器官买卖是非法的,他告也告不了你。
这个合同本身存在问题,这样的合同与《宪法》相违背,既然合同不成力所以你也不能要他的5万元。

如果合同成立,就是算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为你准备订的合同想表达的意思是“我跟你在一起,你给我5万”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如果以后跟他分开了就得还他5万了,因为你没有跟他在一起了,所以他也不用给你5万了。

你如果实在想要5万元,你就跟他订这样的合同,“今借到某某某不计算利息的伍万元人民币”。

买卖人体器官是非法的,不是诈骗

不是诈骗.
因为诈骗是隐瞒真实情况或者编造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做出有违真实意思的表示.
你们这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个合同本身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借款合同必须说明借款事由及借款用途,这是法定要件,部分内容违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