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买卖基金、国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5:20:05
证券法只规定不可以直接、或借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但没有规定能不能买基金国债啊。到底能自己以个人名义开通股票帐户,然后到交易所买开放、封闭式基金和国债吗?银行驻点负责开户的客户经理能这样做吗?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我说的是自己名义开通股票帐户去买,不是借别人的。

证券从业人员可可以开立基金户,不可以开股票账户,上海基金户是以F打头的而证券户是以A打头的,所以以F打头的账户只能买基金和国债,不能买卖股票。

但开立A打头的账户既可以买股票又可以买国债基金.

可以买基金和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