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0:25:43
我弟弟在宾馆偷了德国人的笔记本电脑等物,案直不超10000,但是那个德国人是通过大使馆报案的,现在物品已经还回,没有卖,里面的资料也没有破坏,请问能判多久,没有前科
现在人在看守所里,看守所的医生来电话说吐血了,让家里拿钱看,但他家很穷,父亲靠捡破烂为生,他想知道应该怎么办????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真让你给撞上了,盗窃罪,数额较大,三年以上。

盗窃罪,10000元一般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外交部和这个没关系.

盗窃罪,数额较大,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

如果没有前科,估计是3年有期徒刑,运气好的话可以缓刑。

罪名成立,

不会考虑啥玩大小使馆,德不德国的,

如果犯人生病,看守所要送他去治疗或者你们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