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领导人是否有特别的法规限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09:09

说假话的话二楼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说真话的话是完全没有.在中国,国家领导人是不受法律所制约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其实这个从平常的生活中也能看得出来,最明显的就是纪检委是隶属于政府的,而纪检委的任务却是监督政府的工作.可笑吧!竟然要一个下属去监督它顶头上司的工作,用手指头想一下都知道荒谬啦!呵呵!所以说,当今官越大的越不受法律的约束.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吧!呵呵!

说真话还是假话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当然有专门的法律条件限制。
任何国家对于担任自己国家领导人,都是有法律条件限制的,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国家领导人的条件限制首先是在《宪法》中。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是对于国家主席的年龄和任期限制,对于国务院总理等也有任期限制,《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