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公司可以更变职位薪金的条款,我也签字了,这可以算无效条款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18:44
和公司签的合同里有 公司可以更便劳动者职位和薪水的条款 当时也签字了 现在要是公司要改变我的职位和减少薪水,我可以不同意嘛, 那时要是不同意这条款就不能签约,现在这个条款有法律效应嘛,可以为无效条款嘛, 要是公司要调整我薪水我不同意这样形成的离职 是算他辞退我 还是算我主动致辞那(主动辞职没有赔偿了 我还在合同期内到2010年了,前面还在这家公司做了5年)如何赔偿的呢?

这个条款是绝对有其法律效力的。它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你并不一定很认同,但是对方并没有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行要求你签合同,这样的情况法律上一般都认定为主体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无效要件,所以,合同是有效的。
由于你不同意所造成的离职,可以直接视为你的违约行为,所以会算做你主动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