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1:41
10月28日,我前表姐夫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未投保.与A男子(载有B男子和C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有牌,未年检,未投保.两车相撞造成我前表姐夫死亡,A,B男子受伤.A男子该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是L,非A本人.
A男子超载及未按照规定在道路最右侧行驶,是导致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我前表姐夫未能降低行驶速度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调解,赔偿我前任表姐夫家属(表姐与表姐夫已经离婚,有一子今年6岁,由表姐抚养),父母8万,儿子2万!
试问小孩子才6岁赔偿起码要抚养到他成年,就算我表姐夫在世,应付的抚养费也远远不止2万吧!
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人要拉扯一个孩子多么不容易啊,请热心的朋友给些指点吧!

1、交通部门认定你姐夫付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也就是常规的责任比例30%与70%,是这样吗?
  2、即使已经调解完成,你姐夫的直系亲属还有到法院起诉的权利。
  3、以下我把法律相关赔偿条款列出,供你参考。
  法律规定应该赔偿的项目:
  A:死亡赔偿金
  B: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C:丧葬费赔偿金。
  D:精神损害抚慰金。
  E: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损失。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x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
  要素:
  A: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B: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