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庭说谎,是否可以追诉其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34:40
我是原告,被告委托一位律师出庭,律师当庭做伪证,因为事情发生时,律师根本不在场,只有原告与被告在场,这种情况下,可加追究对方的责任?用什么方法来维权?律师现辨称原告对其人身攻击!
补充一下,问问现在领判决书要花钱,这个钱是谁出的

有证据一切好说

不能直接说这是律师在说谎或这里是律师的责任。
律师是对方聘请的,是对方的代理人,律师所述的事实,应该是其委托人告知的事实。是否真实,后果由其委托人承担,而不是代理律师。
在法庭上双方可以举证质证,不能光凭某人说什么法官就下结论的。所以,拿证据来维权即可。

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在撒谎,或者你的律师是否能够通过对质证明对方撒谎?如果没有证据能够戳穿对方的谎言,那就只能这样了。

如果能够当庭戳穿谎言,应当由法庭来追究责任,而不是原告提议追究。当然,原告有义务和权利提请法庭,对方在撒谎。

你确定当时律师说的话是自己的话吗?还是她是替委托人陈述证词呢? 这一点你要弄清楚 如果律师说的话是帮当事人转述的话就不是伪证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律师伪造证词的话你要有证据证明不然的话没人会相信你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律师伪造证词的话那就可以向审判长告诉,这样被告的律师要承担责任。审判庭会进行调查。重要的是你要有证据~~~~~~~~~

如果说律师没有涉嫌伪造证据的,虽然违背了真实和公正,但是从操作上讲是不可能追究律师责任的。可以想审判长说明,使之不成为对方的有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