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看涨期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53:52
“卖出看涨期权”一方得到权利金,承担无限风险(风险不可控制)

当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破产就是因为总经理陈久霖看空远期油价而卖出看涨期权,结果油价暴涨造成巨额亏损。如果他当初是买入看跌期权即可避免风险了,损失的只是支付的权利金而已。

但因为中航油管理制度的限制,造成他无法动用超额的资金来买入看跌期权(即使他认为油价会跌下来),所以他采取了相反的有风险的手法:卖出看涨期权,这样不但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还能坐收一笔不菲的期权费,可是结果是油价暴涨,造成了公司破产。

我想问:卖出看涨期权,不是就只是放弃了权利,得到一笔现金吗?为什么还要承担无限风险?

你要明白什么是期权

期权是指到期可以按照合约规定行使权利的凭证,看涨期权,就是说如果石油价格高于期权规定的价格,那么期权买入方,就有权利要求卖出方,按照差价给钱

假设看涨期权的价格是5块,规定的行权价格是10块,到期了,而市场价格是20块,那么买入期权的人,可以要求卖出期权的人给10块差价,卖出期权的人,获得了5块收益,但是要给10块出去,所以实际上是亏了5块

但如果,到期了,市场价格低于10块,那么买入期权的人就不会选择行权了,卖出方就是稳赚5块的

期权是一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产品,期权卖出方,得到钱,但是要承担期权规定义务,而期权买入方,付出了钱购买期权,获得的是一种权利,是否行权,由买入方决定,而一旦买入方要行权,卖出方必须履行义务

卖出期权,不是放弃权利,是自己得到钱,但是要履行义务,也就是承担风险